吉林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省政府副秘書長張大松介紹,《吉林省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了保障公民隱私權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辦法”規定了八類場所和部位禁止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拆除;拒不拆除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九類場所和部位應安裝監控
“辦法”規定,下列涉及公共安全的場所和部位應當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1、電臺、電視臺、報社等新聞單位的要害部位;2、電信、郵政、金融單位的要害部位;3、研制、生產、銷售和儲存危險物品單位的要害部位;4、能源設施、水利設施和城市水、電、燃氣、熱力供應等提供社會公共服務單位的要害部位;5、高速公路、國道、省道,城市的街道、地下鐵路、輕型軌道的要害部位;6、重要科研單位、學校和幼兒園、醫院、旅游景區、公園、機場、碼頭(港口)、邊境口岸、車站、停車場的要害部位;7、城市公共交通車輛、客運車輛和客運輪船等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的要害部位;8、文化體育場所、廣場、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檔案館、會展場所、市政地下通道、步行街的主要公共通道和出入口;9、大中型商業網點、大中型餐飲場所、影劇院、娛樂場所、旅館、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主要公共通道和出入口。
八類場所和部位禁安監控
“辦法”規定,下列場所和部位禁止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1、醫院、療養院等醫療機構的病房;2、旅館、賓館的客房,娛樂活動場所的包房;3、集體宿舍房間;4、公共化妝間、試衣間、更衣室、休息室;5、公共浴室、公共衛生間;6、金融、保險、證券機構等可能泄露個人信息的操作部位;7、選舉箱、投票點等附近能夠觀察到個人意愿表達的部位;8、其他涉及個人隱私的場所和部位。
圖像信息存儲期不少于15天
“辦法”鼓勵和支持其他單位、組織和個人在允許的場所和部位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在公共場所和規定的部位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應當設置明顯的標識。非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單位應當自系統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備案。需要拆除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有關設施、設備的,拆除單位應當在拆除前7日內通知所在地公安機關。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存儲期不少于15天;對信息資料的錄制人員、調取人員、調取時間、調取用途以及去向等情況進行登記。此外,查閱、復制或者調取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圖像信息資料,應當遵守下列規定:1、工作人員不少于2人;2、出示工作證件;3、出示批準文件;4、履行登記手續;5、遵守使用、保密制度。
關于安防監控系統
安防監控系統是應用光纖、同軸電纜或微波在其閉合的環路內傳輸視頻信號,并從攝像到圖像顯示和記錄構成獨立完整的系統。它能實時、形象、真實地反映被監控對象,不但極大地延長了人眼的觀察距離,而且擴大了人眼的機能,它可以在惡劣的環境下代替人工進行長時間監視,讓人能夠看到被監視現場的實際發生的一切情況,并通過錄像機記錄下來。同時報警系統設備對非法入侵進行報警,產生的報警型號輸入報警主機,報警主機觸發監控系統錄像并記錄。